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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的胜利 可以更有意义

5月24日争议多年的同性婚姻议题走到了重要的一步,司法院大法官针对台北市政府与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共同声请的同性婚姻释宪案,作出释字748号解释。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各大媒体纷纷在第一时间发出报导,「亚洲第一」、「挺同大胜」、「民法违宪」等成为最夯关键字。相关新闻在《联合报》、《苹果日报》等媒体的网站上皆为热门,司法院释字官方链接一度因访问人数过多而陷入停摆。

与此同时,BBC、CNN、《纽约时报》、NHK等境外主流媒体纷纷跟进,「亚洲第一」、「历史性一刻」也成标题热词。许多人因挺同胜利而热泪盈眶,因台湾人权迈进一步而骄傲。

不过,激情退却后,仍有更复杂的现实需要直面,挺同阵营的狂欢并不能抹去反同阵营的声音。而大法官释字亦不能直接成为法律,行政及立法机关如何落实释字精神尚不明朗。大法官并未明示应修民法或立专法,在保障同婚的前提下,两种路线势必还有躲不过的交锋。

「挺同」是多元社会价值观,但台湾社会保守力量仍强,同婚议题极为「敏感」,部分反同及宗教团体认为,同婚将衝击传统婚姻与家庭价值。在去年修法期间,不断动员抗争,并施压朝野立委。未来立法院势必衍生「修民法」及「订专法」两派角力,场外又会爆发爆发两派对峙。

现在立法手段并未明定,可以预见接下来的修法「战场」,将在立法院,攸关同志人权的事务,最后还是得「政治解决」。而从政治面来面,目前执政的是民进党,正反压力势必向蔡政府蜂拥而去。于是,在选前具体承诺支持同婚的蔡英文,夹在正反意见当中,不论採取「修民法」、「订专法」,甚至是「以拖待变」,直接等待两年后民法相关规定自动生效,恐怕都难逃不同团体和阵营的压力。

且不论今后修法过程如何推进,此次司法解释已为同性恋者「正名」,并为法案定了基调。华人社会的台湾在社会平等道路上走出这一步,应是中华文化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某种程度上,台湾社会最早出柜的同志,和所谓的大陆人、外籍移民乃至各种弱势群的遭遇,其实非常相似,不免被社会多数认为「和我们不一样」,因而遭受怀疑、非议、歧视及种种不公平待遇。

台湾同志运动几十年走来,既有在第一线「衝锋陷阵」争取平等和权益的勇者,也有缓慢改变渐趋包容的社会大众。直到今天,原本被视为「不一样」、「衝击社会秩序」的同性恋者,终于成为「和我们没什么不一样」的常人,成为这个多元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个社会集体学习的过程与成果,是同属中华文化的台湾社会对母体文化的贡献。

值得台湾人铭记的艰辛历程,如果能在欣慰之余引起更多反思,促进整个社会对各种遭受不平等待遇的弱势群体的同理心和平等看待,或许才能慢慢弥合社会留存的种种裂痕。

(作者为台大政研所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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