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20:00,微博有人实名爆料郭敬明性侵公司男职工,瞬间引爆网络。
爆料人李枫是88年生人,在2008年参加“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之后签约郭敬明的公司,之后几年相继出版长篇小说《召唤喀纳斯水怪》《燃烧的男孩》《圣地》。
近两年同期的作者发展都不错,李枫在2015年出版《圣地》之后,却渐渐没什么动静了。
谁也没想到,他会在这时候爆出这样的猛料。
据李枫微博称,这次突然发声似乎是因为网上的某一个帖子,看到有人说他“和郭敬明上过床”,他一时按耐不住,就把当年在签售会后的经历完完整整的po了出来。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李枫说,这并不是郭敬明第一次性侵/性骚扰作者或者员工,几年里,就他所知已经有五个人被侵犯,其中还有直男。
文中他坦然承认同性性侵取证的困难,这个旧日事件或许很难有什么结果,但他仍旧“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
前段时间恋童癖引得人心惶惶,如今李枫又将职场性骚扰摆在了我们眼前,看似光鲜亮丽的职场也并不安全。
其实,被性骚扰戕害的男员工还有很多。
比如下图这位:
还有悟空问答上ID为「煮鱼论狗熊」的答主:
2010年,毕业两年的我涉世未深,进入一家民营出版社,从事院校英语辅导的推广工作,当时负责浙江新华书店。领导是个女的,36岁,离异,工作狂,女强人。一起去宁波出差时,她提议说,要不咱俩住一间,当时把我吓得要死。
还有另一位答主:
能及时脱身已经不错了,谁还顾得上辩个清白,毕竟身陷潜规则的男生一抓一大把。再翻翻悟空问答,甚至能看到被一百五十斤女老板潜规则的:
也有像「骑着乌龟追法拉利000」这样的:
当初在外地打工,开业的前天晚上去唱歌,老板和老板娘吵架,老板走了,老板娘喝醉了死活不回家,直接拖着我去开了房,说厨房可以给我承包,但是要我陪她。我也确实陪了一晚上,但是开业那天我直接走了,到现在也没有联系过那个老板娘。
或者这样的:
就算自己没遇到,也得时刻为女朋友、媳妇吊着一颗心。
奇葩的还有答主「业余农民」的经历:
以前的领导喜欢弄权整人,用这手段把部门几个女的潜了,其中一个才刚休完哺乳假上班就被按倒了,几个女的还相互争风吃醋。他抓到过下属倒卖单位物资,然后求情不理,送礼不要,直到下属老婆来了,把她玩了才放过。
和这位答主的经历:
不小心被绿了也就罢了,最怕的是喜当爹,一肚子苦找谁说去?比如「卷帘大将71925455」:
05年的时候,我谈了四年女朋友在一家三甲医院做护士,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成正式工了。没多久她怀孕了,就说出了实情,陪卫生厅某厅长出去旅游骗我说是出去学习。
李枫的爆料真假尚无定论,已有网友狂扒旧帖声援,还有人晒出早年郭敬明公司作者被采访的对话,猜测陈晨和叶阐或许就在李枫爆料的五个受侵犯员工里。
朱梓骁被迅速送上热搜榜,“金丝雀”的百度指数一天暴涨10倍。
事件不断升温,还不到24小时,李枫的微博文章阅读量就已超过1904万,转发超过12万次。
律师指出,如果李枫拿不出证据证明郭敬明的猥亵行为,那么郭敬明可以起诉李枫侵犯名誉权,或者到法院自诉其构成诽谤罪。
即便李枫拿出了证据,这件七年前的同性猥亵案在法律相对空白的情况下,也很难量刑。
但如果李枫爆料属实,那么不管这件事情最终结果如何,他的勇气都值得赞扬。
职场性骚扰无处不在,许多人深受其害。借助权力和金钱威逼利诱下属乖乖就范是老司机的拿手戏。在种种诱惑下,受害人被洗脑,继而接受潜规则的逻辑,深陷其中的案例并不罕见。
有位悟空问答网友po出了自己的真实经历。
总经理风评不好,但她没当回事,觉得自己长得一般,没怎么担心。(李枫也听说了关于郭的风言风语,没当一回事。)
后来,对方借口请吃饭,顺其自然地把喝晕的她弄去了酒店。
如果只到这里,女生辞职状告还算是一个绝地反击的例子。
然而她并没有这么做,在挣扎后她接受了对方的建议,在他的帮助下转正,一年后工资翻倍,三年后升为分公司的总经理。
最后,她说,“虽然我被潜了,但是我成功了”。
这句话的可怕在于,背后不但有一个被助长气焰的总经理,还有更多可能受害的员工,和一个随时可能潜规则下属的分公司总经理。
打破恶狼的伪装,是我们发声最大的意义。
在职场上,潜规则远不限于性侵犯,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克扣薪水、派系排挤……人们的欲望有多深,这条巷道就有多黑暗。
从初入社会的菜鸟变身职场老手,在这过程中,你是否曾在某一刻与潜规则狭路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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